外国人登录

外国人登录对象?自入境日起要在大韩民国滞留超过90天的外国人;丧失大韩民国国籍后取得外国国籍者或在我国出生的外国人,自事由发生日起滞留期间欲超过90天以上的外国人

外国人登录时期:自入境日起要在大韩民国滞留超过90天的外国人

滞留期间延长

滞留期间延长是?以前许可的滞留期间截止后准备继续在大韩民国滞留的外国人,需要申请居留期间延长许可

滞留期间延长许可的申请期间:预申请滞留期间延长的外国人,要在滞留期截止日2个月前至截止当日的期间内申请滞留期间截止后申请居留期间延长许可时,因违反规定将给与罚款处罚。(出入境管理法第25条)

学生签证(D-2)滞留期间延长时准备材料: 申请书、护照、外国人登录证、在学证明、医疗保险证明、财政能力证明(成绩2.0以下者, 15,000美金)

滞留资格外活动

什么是滞留资格外活动? 滞留外国人在维持现滞留资格的状态下,

进行该滞留资格范围内的活动外还要并行其他活动

滞留资格外活动许可的基本原则: 持有90天以下的短期签证者,禁止进行滞留资格外活动;工作时间长于或工资多于原工作单位时,禁止进行滞留资格外活动;拥有多个工作单位等滞留态度不诚实且认为违背国益时,拒绝滞留资格外活动许可;外国人接受有关大韩民国固有文化或固有艺术的专家指导或于大学附属语学院进行韩国语研修时,在滞留期间范围内不需要申请滞留资格外活动许可

滞留资格外活动许可的申请时间: 并行其他滞留资格范围的活动前,必须在管辖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取得滞留资格外活动许可

滞留资格外活动许可的申请方法: 本人或代理人向所在地管辖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提交所需资料(点击上端滞留资格)进行申请

需要申请滞留资格外活动许可的情况(例):持有留学资格(D-2)的留学生在持续学业的同时,进行工时制就业(S-3)时; 以宗教滞留资格(D-6)进行活动的传教士在持续宗教活动的同时,在大学讲课(E-1)时

外国人登录事变变更的申报义务

外国人登录的外国人在发生以下申报事由时,必须在事由发生日起14天以内向管辖出入境管理事务所进行外国人登录事项变更申报

申报事由: 变更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国籍时; 变更护照号码、发行日期及有效期间时; 文化艺术(D-1)、留学(D-2)、一般研修(D-4)资格者变更所属机关或团体(包括名称变更)时; 采访(D-5)、宗教(D-6)、派驻(D-7)、企业投资(D-8)、贸易经营(D-9)资格者变更所属机关或团体名称时

申报期限: 上诉事由发生日起 14天以内

滞留地申报义务

进行外国人登录的外国人变更滞留地时,要自变更日起14天以内向新滞留地管辖市•郡•区的长或新滞留地管辖出入境管理事务所长或办事处长申报新地址

申报事由: 进行外国人登录的外国人变更滞留地时

申报期限: 自变更日起14天以内

业务手续费

申请滞留期间延长许可、滞留资格变更许可、滞留资格赋予、再入境许可、滞留资格外活动许可、工作地点变更•添加、外国人登录及补发时需交纳一定的手续费

滞留期间延长许可 : 6万(但F-2, F-6为3万)

滞留资格变更许可 : 10万

滞留资格赋予 : 8万(但F-6的资格赋予为4万)

再入境许可 : 3万(一次)、5万(多次)

滞留资格外活动许可 : 12万(但D-2、D-4的时间制就业免手续费)

工作地点变更•添加 : 12万

外国人登录或住所申报证发行及补发 : 3万

1345 外国人综合介绍中心

使用方法: 不管座机还是手机全国拨打1345 (外国使用的时候,82-1345(不需要区号)

商谈时间 : 平日 09:00 ~ 22:00

业务范围: 有关留学,就业,邀请外国人的签证业务;类似再入境许可有关本,外国人的出入境业务;外国人登录,居所申告等有关发给身份证业务;延期滞留期间,变更滞留资格等有关滞留许可业务;归化考试,取得国籍,脱离国籍等有关国籍业务;认定难民资格以及有关支援难民业务;偷渡,外国人违法就业以及申报非法滞留等有关申报外国人违法;社会统合教育,结婚移民者网络服务等有关驻韩外国人社会统合业务;结婚移民者,劳动者等外国人支援制度以及介绍有关机关与团体;电子申请,访问申请等有关 Hi Korea 业务;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和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自治团体,公共机关以及非营利民间团体等支援有关遂行外国人业务所需要的电话翻译服务

首尔出入境管理事务所世宗路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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